签证的有效期限和停留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签证的有效期限是指签证从签发之日起允许持证人入境的时间期限,这一时间期限内持证人无论哪天入境都可以。但超过这一时间期限,则签证变为无效签证。
而停留期,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。它与有效期有密切关系,即:停留期与有效期一致,但有些国家颁发的签证,两者并不一致。如某国的出入境签证有效期为三个月,停留期为十四天,则必须在有效期满前入境并出境。否则,逾期居留要受处罚,甚至被驱逐出境。
有些国家的有效期是指“在期限内的任何一天抵达都有效”,这种表示方法叫“最后入境有效期”。这是由于各国颁发护照和签证机关的签证机关的作法不同。如美国颁发护照和签证的机关,对护照的有效期,单指某一年内的可使用,对签证除了有效期有规定外,停留期都有规定(如6个月内的不超过一个月以上停留)。日本也是多加了停留期的规定。所以这种有效期日期的计算要视各国的作法而定。
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您理解签证的有效期限和停留期的关系。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,请咨询当地的领事馆或大使馆。